首頁 > 最新消息 > 花蓮縣社會優秀青年受理推荐 2/18止(更生日報)

花蓮縣社會優秀青年受理推荐 2/18止(更生日報)

記者田德財/報導
救國團總團部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為慶祝中華民國一一一年青年節,辦理社會優秀青年遴選及表揚活動,藉資表揚其優良德行及傑出事蹟,以為社會大眾學習楷模,鼓勵青年奮發向上,報效國家。一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前寄(送)花蓮縣救國團服務組彙辦(花蓮市公園路五三之二號)


遴選方式:由花蓮縣青年節籌備會(由花蓮縣救國團擔任召集單位)分函各界機關、社團及公私部門推薦社會優秀青年候選人,並由花蓮縣救國團聘請當地公正賢達人士3至5人負責評選審查及選出代表至中央表揚等事宜。


各縣市所評選之社會優秀青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年齡在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之非在學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國六六年一月一日以後,民國九二年十二月卅一日以前)。


表揚方式除就當選之社會優秀青年推薦一名表接受全國表揚外,其餘於花蓮縣縣青年節慶祝活動中隆重表揚。歷年來曾接受該項表揚者,請勿再重複推薦。


請提供代表接受縣市表揚者以下資料:推薦表之具體優良事蹟欄,請簡介其優良德行、傑出成就之奮鬥經過及對社會國家之貢獻(一百廿至一百五十字)。

 

本期青年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