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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是行政機構 卻淪為政治祭品!?(更生日報)

記者田德財/特稿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現有財產中包括墾丁青年活動中心等六十一筆土地、建物及近十四億元,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命救國團移轉為國有;翻開中國青年救國團歷史,其為中華民國的社團法人組織。一九五二年成立的最初名為「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隸屬於中華民國國防部總政治部,由蔣經國為首位主任。


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廿三日行政院解除救國團與國防部隸屬關係,相關業務改由行政院督導,廿二月廿四日內政部准予救國團變更為「社會運動機構」,屬非法人團體,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廿四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辦妥社團法人登記,領執法人登記證書。


二○○○年十月八日,救國團團員大會臨時會議決議其名稱調整為「中國青年救國團」,俟報經內政部核准之後,於該年十月卅一日正式成立,救國團已經成立七十年,有一大群不分藍綠的義工們長時間投入社會服務,有目共睹,也是四、五、六年級的年紀,共同美好的回憶。


救國團也為青年帶來更多的創意設計服務,更推動四大志業的方針,公益志業:建構青年希望工程。教育志業:全面推展快樂學習。服務志業:倡導志工熱忱服務。健康志業:促進全民健康身心。
最近有人在網路媒體發表評論,救國團一直協助政府,協助青少年參與學習,真的搞不懂跟國民黨有什麼關係,黨產會如此輕率判定,真的是「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期望救國團的朋友們,站在一起,為我們熱愛的救國團站出來發聲「我挺救國團」。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二○一八年認定救國團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今年五月間,針對救國團舉行第二次財產聽證會。救國團強調,行政院、教育部、內政部等政府單位均已以公文書證明救國團是為協助國家履行公行政任務,接受政府補助均是合法正當,與國民黨黨產無關。


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表示,黨產會指救國團的講習洗腦學生、宣傳國民黨政治思想,但蔡總統於民國八十一年擔任救國團「國際經貿事務研習會」營隊講師,相信沒有人可脅迫、利誘她,蔡總統無非就是認同這樣的活動才受邀參加。
媒體報導說,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說,蔡英文總統、民進黨很多人都參與過救國團活動,難道它是屬於國民黨的?不要為了把國民黨抄家滅族,讓所有無關政治、很多八竿子打不著的,統統要把它抄家滅族。他更批評民進黨這樣做,對台灣民主傷害很大。


高雄市自由評論人謝國榮七月廿七日投書聯合報民意論壇指出,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第一審法院都還未宣判,黨產會就做出沒收救國團財產的行政處分,明顯違背「黨產條例」規定。


自從「黨產條例」通過後,成立黨產會,只有針對一個目標,就是針對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但是在黨產會召開多次的公聽會上,卻選擇故意忽略對救國團有利之證據,例如:最高法院、內政部、黨產會均認定民國五十八年以前救國團是行政機構,既是行政機構就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


謝國榮評論指出,行政院、教育部、內政部等均以公函證明,救國團財產是合法正當取得,活動中心是政府要救國團蓋的,教育部雖補助,但救國團也投入更高的資金,其後又繳交超過行政院規定的租金,何來有不當之財產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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