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救國團從未在海外佈建細胞 系列短文4

救國團從未在海外佈建細胞 系列短文4

一、黨產會依中國國民黨63年2月27日第10屆第321次中常會會議紀錄附件二「國防部情報局葉局長翔之同志『訪美工作報告』-今後美國地區對匪鬥爭工作之改進建議」,指控救國團「於海外各校佈建細胞」。

      經查該份報告是葉局長訪美後在工作報告中個人建議,經救國團向四位早期主管學校處、海外處業務之退休同仁查證該建議是否為救國團採納並執行?該四位主管表示從未聽聞過,更遑論做過。救國團海外處當時負責的工作是舉辦各種海外青年參訪活動,不是於海外各校佈建細胞。

二、該報告僅為個人之「建議」,且救國團從未做過,黨產會卻以之作為沒收財產證據之一,此舉與專制政府何異?

本期青年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