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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花莲县社会优秀青年选拔开始遴选!(中央社)

(中央社讯息服务20250106 10:28:03)为庆祝114年青年节,花莲县救国团及花莲县幼狮青年服务协会共同举办社会优秀青年遴选及表扬活动,藉此表扬其优良德行及杰出具体事蹟,作为社会大众与青少年朋友学习楷模与标竿,鼓励青年奋发向上,关怀社会热爱国家。即日起至2月14日截止,受理花莲县各事业单位团体及机关、学校、社团、军警消医护海巡等,推荐人选参加「114年度社会优秀青年选拔」,欢迎各界踊跃推荐。
花莲县救国团主任委员邹永宏表示:遴选之社会优秀青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之非在学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国69年元月1日以后,民国95年12月31日以前)。(二)品德才能足为青年楷模。(三)有具体优良事蹟-请简介其优良德行、杰出成就之奋斗经过及对社会国家之贡献(120-150字)。(四)请提供警察刑事纪录证明,确保无素行不良之纪录。
符合以上资格者均可受理申请,遴荐截止后,本会将聘请在地公正人士3至5位负责评选事宜,欢迎各机关、学校、社团、机构踊跃推荐杰出、优秀之候选人。并将于3月26日(星期三)在吉安乡阿美族文化馆接受隆重表扬,鼓励足为青年表率的在地优秀青年,感谢他们在花莲县各角落默默的耕耘付出与贡献。推荐时间自即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寄(送)至花莲县团委会服务组王俊华组员(花莲市公园路53-2号)。电话:03-8323123~5分机232,传真:03-8352127,电子邮件信箱:s200810@cyc.tw)

113年优秀青年表扬大会
113年优秀青年表扬大会
113年优秀青年表扬(县长颁发学校优秀青年)
113年优秀青年表扬(县长颁发学校优秀青年)
113年优秀青年表扬(学校优秀青年合影)
113年优秀青年表扬(学校优秀青年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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