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是為了國家而生。」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表示,救國團的成立是在蔣經國時代,國防部籌備成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幫忙政府推動青年活動,當年政府把山上、海邊人煙罕至的地方撥給救國團,指派救國團去蓋青年活動中心,希望青年走到室外磨練身心,鍛鍊體魄。有救國團同仁到偏遠山上、海邊去監工,一整年都得待在山上、海邊不能回家。救國團的精神就是「使命必達」。
除了在各地興建青年活動中心,救國團也在各地經營學苑,提供學生價格低廉的宿舍以及補助清寒學生住宿。此外,救國團還成立「張老師中心」,輔導青少年面臨學業、就業、家庭等諸多心理適應上的問題,最近張老師甫獲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頒獎的「台灣奉獻獎」。在資源匱乏的年代提供各階層學生學習的機會,並長期支持「幼獅管樂團」培育台灣的青年音樂人才,同時推動終身教育,讓社會大眾能用優惠的價格持續進修……,救國團以經營企業的方式來服務社會大眾,並將所賺得的利潤回饋於社會,儼然是台灣「社會企業」的先驅。
當時處於戒嚴時期,民間團體不能舉辦人數眾多的校際活動,只有救國團能負責籌辦,救國團在寒暑假舉辦的戰鬥營及自強營隊、中橫健行……,是許多四、五、六年級生閃亮的青春回憶。「救國團」名稱的由來,表示那個時代的青年肩負著反攻大陸、「救國」的任務,救國團的活動也配合當時國家政策,傳達愛國思想教育,現在民進黨執政,不是也依照其政策和意識型態在推動思想教育。
隨著時代演變,救國團逐漸轉型成民間團體,在還沒有取得法人身份前,救國團根據政府法規,把自己購置的土地、不動產登記在「中華民國」名下,救國團為「管理人」,直到成立公益性社團法人,救國團才由「管理人」更名登記轉為「所有人」。
葛主任解釋,「一切都按照政府法令執行業務,當年法制還不完備,所以救國團財產才會借名登記在「中華民國」名下,至於救國團活動中心的土地都是合法與政府簽約租借,付100%的全額租金。救國團是守法守紀的單位,一切按政府法令執行業務,救國團的財務也向來嚴謹、透明,一切都經過合法程序辦理。」
誰也沒有想到,當年沒人想要碰的荒地、墓地,如今竟成為遊客絡繹不絕的風景區,隨著城市的發展,救國團名下的辦公室、學苑也身價上揚,引來有心人士的圍剿和炒作,被冠上「國民黨的隨附組織」、「占用國土」、「對青年進行政治監控」種種汙名,有些辦公室及學苑被政府收回,轉手賣給財團,從此青年失去了廉價宿舍可供居住,有些活動中心和山莊也被收回,閒置至今,青年也失去可以活動的場所。
針對近年來各式不公平的指責、吵得沸沸揚揚的黨產議題,葛主任無奈的表示,「歷史文件很清楚的說明,救國團不是國民黨的隨附組織,救國團從以前到現在都是替政府辦事;我們的思想教育是向學生宣導愛國教育,傳承中華文化,我們推動的運動是青年學生的愛國運動,但救國團並不對學生進行政治監控,政治監控是情治機關的工作,不是救國團的工作。」
葛主任呼籲社會大眾,轉型正義是要釐清真相,追究責任,目標是促進政治社會的和解與共生,但真相不是有權力的人說了算,不要因為少數人的意識型態,就用「有權力者的真相」來扭曲客觀的事實,抹滅救國團這麼多年為國家的付出和貢獻,以及救國團同仁與義工長期對於社會公益的努力,更阻礙了救國團持續實踐的公益價值。
葛主任把救國團定位為以「公益為主的服務性社會企業」,不是私人擁有,是屬於國家的社會企業。如果哪一天救國團解散了,所有財產都是國家的。為了國家社會的團結與和諧,葛主任支持和解,但「和解必須基於誠意、善意與互相尊重的前提下,我們拒絕任何意識形態的抹黑、醜化、汙衊。」葛主任最後語重心長地引述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的話:「我喜歡夢想未來而非始終糾結於過去」台灣已經解嚴三十餘年,救國團的財產在陳水扁時代已經被查過一遍,如今再用黨產會清算一遍,這個國家始終壟罩在政治鬥爭的陰影下,我們希望能早日揮別過去,大家一起攜手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