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花蓮縣111年青年節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實施要點
一、目的: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 擴大表揚,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二、主辦單位:救國團總團部
三、承辦單位: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
四、協辦單位:各中等學校團委會(各中等學校)
五、表揚日期:預計111年3月29日(星期二)(正確辦理日期另行通知)
六、表揚方式:
(一)透過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於慶祝青年節活動中隆重表揚。
(二)獲選優秀青年致贈獎狀(中英文),並於花蓮青年期刊開闢『青年楷模專欄』加以報導。
七、遴選標準:
各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品學兼優,具有下列優良事蹟之一,足資同學楷模者:
(一)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貢獻者。
(三)崇法守紀、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青年表率者。
(五)具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堪青年楷模者。
八、遴選方式:
各中等學校得依據本要點,遴選優秀青年乙名(高、國中,日、夜間部可分別遴選)並於111年2 月23日(星期三)前將遴薦表(如附件一)彙送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審查,逾期視同放棄推薦。
九、附則:
(一)推薦表中優良事蹟請具體詳填。
(二)表揚資料電子檔(如附件二)請各學校於111年2月23日(星期三)前以電子郵件傳送救國團花蓮縣團委會活動組學校團務承辦人邱昱臻專員彙整,E-MAIL:980918@cyc.tw。
111年花蓮縣表揚中等學校優秀青年推薦表
中文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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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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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姓名 (與護照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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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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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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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社團暨專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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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優良事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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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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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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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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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主管: 承辦人: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