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113年青年节社会优秀青年表扬实施要点
一、宗 旨:庆祝中华民国113年青年节,特办理社会优秀青年遴选及表扬活动,藉资表扬其优良德行及杰出事蹟,以为社会大众学习楷模,鼓励青年奋发向上,报效国家。
二、主办单位:救国团总团部。
三、承办单位:救国团花莲县团委会。
四、遴选方式:由花莲县青年节筹备会(由花莲县救国团担任召集单位)分函各界机关、社团及公私部门推荐社会优秀青年
候选人,并由花莲县救国团聘请当地公正贤达人士3至5人负责评选审查及选出代表至中央表扬等事宜。
五、遴选条件:各县市所评选之社会优秀青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之非在学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国68年元月1日以后,民国94年12月31日以前)。
(二)品德才能足为青年楷模。
(三)有具体优良事蹟。
(四)符合职业代表性。
六、表扬方式:
(一)除就当选之社会优秀青年推荐乙名(推荐表如附件)代表接受全国表扬外,其余于本县青年节庆祝活动中隆重表扬。
(二)歷年来曾接受该项表扬者,请勿再重复推荐。
七、附 则:
(一)请提供代表接受县市表扬者以下资料:
1.规定之推荐表1份,具体优良事蹟栏请简介其优良德行、杰出成就之奋斗经过及特殊贡献(120-150字),以供评选委
员审查。
2.优良事蹟相关及各项奖项奖章(状)、新闻媒体报导之佐证资料。
(二)请于113年2月16日(星期五)前寄(送)服务组汇办。寄送地址:(970)花莲市公园路53-2号;花莲县救国团服务组。
(三)本实施要点如有未尽事宜得适时修订之。
花莲县113年青年节社会优秀青年代表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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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中文) |
出 生 年月日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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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身分证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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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女 |
服务单位暨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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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地址 |
公:□□□-□□ 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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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 电话 |
公: 宅: 手机: |
电子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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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优良事蹟 |
(请书写120-150字个人优良事蹟及特殊贡献, 以提供评选委员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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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黏贴处 |
推荐单位 |
推荐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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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负责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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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113年2月16日(星期五)前将此表及相关佐证资料,寄(送)本会及(电子档请Mail至:s200810@cyc.tw备查)汇办。
花莲县社会优秀青年表扬实施要点暨推荐表:
http://hlntc.cyc.org.tw/files/download/articles/2023/12/113%E5%B9%B4%E9%9D%92%E5%B9%B4%E7%AF%80%E8%8A%B1%E8%93%AE%E7%B8%A3%E7%A4%BE%E6%9C%83%E5%84%AA%E7%A7%80%E9%9D%92%E5%B9%B4%E8%A1%A8%E6%8F%9A-%E5%AF%A6%E6%96%BD%E8%A6%81%E9%BB%9E%E6%9A%A8%E6%8E%A8%E8%96%A6%E8%A1%A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