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消息 > 救国团是行政机构 却沦为政治祭品!?(更生日报)

救国团是行政机构 却沦为政治祭品!?(更生日报)

记者田德财/特稿
党产会认定,救国团现有财产中包括垦丁青年活动中心等六十一笔土地、建物及近十四亿元,为不当取得之财产,命救国团移转为国有;翻开中国青年救国团歷史,其为中华民国的社团法人组织。一九五二年成立的最初名为「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隶属于中华民国国防部总政治部,由蒋经国为首位主任。


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廿三日行政院解除救国团与国防部隶属关系,相关业务改由行政院督导,廿二月廿四日内政部准予救国团变更为「社会运动机构」,属非法人团体,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廿四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办妥社团法人登记,领执法人登记证书。


二○○○年十月八日,救国团团员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其名称调整为「中国青年救国团」,俟报经内政部核准之后,于该年十月卅一日正式成立,救国团已经成立七十年,有一大群不分蓝绿的义工们长时间投入社会服务,有目共睹,也是四、五、六年级的年纪,共同美好的回忆。


救国团也为青年带来更多的创意设计服务,更推动四大志业的方针,公益志业:建构青年希望工程。教育志业:全面推展快乐学习。服务志业:倡导志工热忱服务。健康志业:促进全民健康身心。
最近有人在网路媒体发表评论,救国团一直协助政府,协助青少年参与学习,真的搞不懂跟国民党有什么关系,党产会如此轻率判定,真的是「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期望救国团的朋友们,站在一起,为我们热爱的救国团站出来发声「我挺救国团」。


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于二○一八年认定救国团是国民党附随组织,今年五月间,针对救国团举行第二次财产听证会。救国团强调,行政院、教育部、内政部等政府单位均已以公文书证明救国团是为协助国家履行公行政任务,接受政府补助均是合法正当,与国民党党产无关。


救国团委任律师刘昌坪表示,党产会指救国团的讲习洗脑学生、宣传国民党政治思想,但蔡总统于民国八十一年担任救国团「国际经贸事务研习会」营队讲师,相信没有人可胁迫、利诱她,蔡总统无非就是认同这样的活动才受邀参加。
媒体报导说,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说,蔡英文总统、民进党很多人都参与过救国团活动,难道它是属于国民党的?不要为了把国民党抄家灭族,让所有无关政治、很多八竿子打不着的,统统要把它抄家灭族。他更批评民进党这样做,对台湾民主伤害很大。


高雄市自由评论人谢国荣七月廿七日投书联合报民意论坛指出,救国团是否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第一审法院都还未宣判,党产会就做出没收救国团财产的行政处分,明显违背「党产条例」规定。


自从「党产条例」通过后,成立党产会,只有针对一个目标,就是针对国民党及其附随组织。但是在党产会召开多次的公听会上,却选择故意忽略对救国团有利之证据,例如:最高法院、内政部、党产会均认定民国五十八年以前救国团是行政机构,既是行政机构就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


谢国荣评论指出,行政院、教育部、内政部等均以公函证明,救国团财产是合法正当取得,活动中心是政府要救国团盖的,教育部虽补助,但救国团也投入更高的资金,其后又缴交超过行政院规定的租金,何来有不当之财产而言。

本期青年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