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讯息服务20240115 11:33:22)为庆祝113年青年节,花莲县政府及救国团特别举办社会优秀青年遴选及表扬活动,藉此表扬其优良德行及杰出具体事蹟,作为社会大众与青年朋友学习楷模与标竿,鼓励青年奋发向上,关怀社会,热爱国家。即日起至2月16日截止,受理花莲县各机关、社团、医院及学校等推荐人选参加「113年度社会优秀青年选拔」,欢迎各界踊跃遴荐。
救国团主委邹永宏表示:青年人是国家重要资产,救国团每年举办优秀青年选拔目的,不单在于肯定青年个人的杰出表现,更在于关心中华民国未来前途发展,而遴选之社会优秀青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之非在学青年(出生日期在民国68年元月1日以后,民国94年12月31日以前)。(二)品德才能足为青年楷模。(三)有具体优良事蹟-请简介其优良德行、杰出成就之奋斗经过及对社会国家之贡献(120-150字)。(四)服务于花莲县各机关、社团、公司行号的青年,在各行各业工作领域有杰出表现或在花莲县从事各项公益服务、爱心助人,足为青年表率者。(五) 花莲县各级学校老师、教职员工、公、私立大学优秀硕、博士生,符合年龄资格且学有专精参与各项专案者或从事公益服务、热心助人者,皆可遴荐参与评选。
符合以上资格者均可受理申请,遴荐截止后,救国团将聘请在地公正人士3至5位负责评选事宜,欢迎各机关团体、社经机构踊跃推荐杰出、适合之候选人。并将于3月底青年节前夕接受隆重表扬,鼓励足为青年表率的在地优秀青年,感谢他们在花莲县各角落默默的耕耘服务与牺牲贡献。推荐时间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16日止寄(送)至花莲县团委会服务组王俊华组员(花莲市公园路53-2号)。电话:03-8323123分机232,传真:03-8352127,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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