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于111年7月26日决议,没收救国团61笔土地、建物及新台币16亿3507万元之财产,已侵犯司法权核心。因为第一审法院尚未判决救国团是附随组织,党产会就迫不及待恶意栽赃构陷,将救国团冤曲的钉在附随组织的十字架上。
16亿3507万元救国团确实付不起,将造成1700位员工及5000余位教师、教练工作权及人权、名誉权的损害。希望社会大众正视此一危害人权,严重违背正义的问题,勇敢站出来伸出援手,声援救国团,不能放任党产会拿着机枪任择目标扫射。如果此一侵害人权、极度荒谬的行政处分遭到法院通过,则救国团员工及教师、教练的工作权、财产权、人权将有如羔羊被野狼吞下肚消化以后,将永不能回復原状。
弱势服务不能中断!默默作事不容无视!良善力量不可消灭!
请社会各界勇敢站出来以文章,以留言,以转传、连署等方式声援救国团。